问题 | 个人所得税申报报不上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去税局补申报和缴纳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滞纳金是什么 是指针对不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照延期的天数加收一定的金额,金额是应收税款的一定比例,这是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滞纳金有以下特征:第一,存在于负有金钱给付的义务中;第二,相应的义务人超过法定的时间还不履行相关义务;第三,滞纳金能够可以的收取。 二、阴阳合同有什么危害 签订阴阳合同,阳合同因意思表示虚假而无效;阴合同的效力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三、因欠税而产生的滞纳金属于什么债权 因欠税而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税务机关征收的滞纳金是破产公司的破产债权之一,是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税务机关对破产企业拖欠税款产生的债权确认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增加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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