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要拆除彩钢板房 |
释义 | 需要拆除彩钢板房的原因有:第一、不管是单位或者个人建设的彩钢夹芯板板房,这是必须经过消防部]验收合格才能够投入使用。如果你的消防疏散通道,灭火器械,准备得不充分,肯定属于拆除范围,因为夹心板里面的泡沫是有着强大助燃成分在里面,一旦火灾隐患发生,后果不堪设想。第二是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筑、构筑物或者道路管线,其他工程建设,只要凡是属于城镇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建设项目,在一定范围之内不管是彩钢瓦也好,不允许存在任何的建筑物,比如铁路附近50米之内。城市的顶楼私人彩钢瓦或者别的建筑,明显属于违建,公共的公摊面积,私人没有使用权利,其肯定有依据进行拆除。城市里面除了顶楼还包括小区内陆面的公共使用范围,不允许搭建彩钢棚用于私人停车需求,雨棚超出一定宽度范围,也不行。其次城郊的农村顶楼,有搭建彩钢需求超出一定的高度,也属于违建,超出一米五两米以上肯定有依据对你进行强制拆除,因为这将牵涉之后拆迁的赔偿标准,会加大政府的赔偿金额情况。如果你的高度在一米五之内,是不会拆除,因为你仅仅是用于防渗漏的需求,没有别的意图,政府不会要求拆除。 50年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 1、拆迁不会得到补偿 即便是商住两用房,但是50年产权房实际上是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因此一旦出现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的情况,就很有可能被拆除。并且因为50年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2、主动续期或被驳回 同时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住房土地在70年产权到期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但是商业工地或工业用地,即40年或50年的产权房,到底后需要自行主动申请续期,并且续期也有可能会被驳回。甚至在没有主动续期的情况下,土地产权要被国家收回,甚至房子也会被无偿收回。 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看各地政府出台的文件为准,也有不少部分地区,会根据规划需要,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比如利用拆迁安置的方法进行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有补偿吗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这也说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拆除很难获得赔偿。但并不是的得不到赔偿,能否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根据情况而定。 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赔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拆迁安置赔偿的利益,只能由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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