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在我国,除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国务院对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外, 公司注册资本 不需要实缴。 《 公司法 》修改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 公司章程 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