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业主补交物业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新物业无权要求业主补交全部物业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其进入小区管理之日后的物业费,对于之前产生的物业费无权要求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一、新房子没住也没装修需要交物业费吗 新房子没住没装修也需要交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在办理完成收房手续之后即使业主未入住也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而且物业费与装修和入住不相关。一般自开发商交房之日就开始收取物业费。业主不缴纳物业费,被物业起诉,还有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 二、物业费应该谁承担 物业费应由业主承担。业主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担缴纳,但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例如: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三、电梯房公摊面积有哪些 电梯房公摊面积包括以下范围: 1、电梯井,尺寸是按照电梯选型来确定的,井壁上安装电梯轨道和配重轨道,预留的门洞安装电梯门; 2、管道井,走各种管道的空间,有垂直的,也有水平向的,有贯通的,也有分隔的; 3、楼梯间,容纳楼梯的结构,包围楼梯的建筑部件(如墙或栏杆),同时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的建筑部分,联系整个建筑的交通运输; 4、变电室,小区的电力系统中对电能的电压和电流进行变换、集中和分配的场所; 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 6、公共门厅,进入住宅后的一个较大公共空间,属于室内空间,采暖和制冷要求一般按建筑物功能要求设置; 7、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8、值班警卫室,设在小区大门口一侧的门房,警卫室外门口处还有升降栏杆; 9、共用墙体,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等。 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1)计算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2)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3)公摊面积明细表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将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告知购房人,以便购房人通过这些数据求出其他数据,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二,开发商也应将购房人应分摊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积总值及各构成项目的面积加以列明,以备购房人查验和监督。 除此之外,购房人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非公摊面积主要如下: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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