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内车位车库分为共有和非共有,前者归全体业主共有,后者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确定归属。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根据公摊面积计价或建造成本计入合同价款来确定归属。所有权归业主或开发商。开发商可以通过买卖、赠与、出租等方式将车位车库给业主使用。 法律分析 如果小区内的车位车库是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所建造的,那么它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是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所建造的,那么它的归属应该根据业主和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开发商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或出租的方式将车位车库给业主使用。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但是业主和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或者车位车库的建造成本已实际被计入业主和开发商购房的合同价款中,那么车位车库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反之则所有权归开发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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