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里没买车位不让进车合法吗 |
释义 | 如果小区还有停车位的,不让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如果小区已经停满车辆,不让业主开车进是合法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一、买小区停车位价格怎么规定 实际中,买房时开发商另外申明停车位单独转让的话,那么业主要在小区内停车的话,就要购买小区停车位。不过,购买停车位的话,为避免开发商随意开价,可以先确定停车位价格的法律规定。 首先,按规定确定停车位价格标准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小区的位置、楼房的价格,参考行业平均状况等因素定价,评估出可以销售出去的价位。 (二)结合停车位的位置、类型考虑最终的价格。 其次,实践中对于停车位会按照以下确定价格: (一)开发商先对周边市场价、以及所在城市的市场价进行调研,制定出符合市场定位、与市场价持平的,并且车主能承受的价格; (二)若车主对这一价格不满意,可以请业委会会同开发商共同做市场调查,召开业主大会公布调查结果,最后由开发商重新制定价格。 另外,开发商确定停车位价格时,如果开发商有房屋产权证明,按规定物价部门可以规范开发商的价格。不过,开发商还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定价,但通常要在当地物价部门规范的范围内。 二、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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