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条上有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开始算二年,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就从欠条的日期开始算。这中间如果没有事实证明你曾经有追讨过,那么超过两年后,对方可以提出:这个事实虽然存在,但是已经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就只能判不予支持,驳回起诉。就是说,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后,并且对方也提出了,法院就不保护你的利益。这是为了促进当事人要及时提出诉讼和保留曾经追讨过的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