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人可否要回房产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出资人是否可以要回房子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首先,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权利人为产权人,如果实际出资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实际出资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在申请异议登记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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