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2、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告悄握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袜庆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运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