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判决书下达以后,被告拒不执行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强制执行有以下特征:首先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其次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并且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最后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民事执行中的保障性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法院搜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交付迟延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和继续履行。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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