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不成立吗 |
释义 | 是不成立的,主合同未成立,则担保合同也不能有效成立。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中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是有效的。是根据合同自治原则,约定优于法定。如果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担保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主张合同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本身能否获得法律确认的效力,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以合同虽然成立但未生效而拒绝履行合同时,主张合同已经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就合同已经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主张合同已经生效的当事人应当就条件已经成就而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合同的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一方否认双方合同关系的成立或存在,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就应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没有订立担保合同,或者未签字、盖章、按手印或者签字前没有履行义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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