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
释义 |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无效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的,该如何处理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不发生创设抵押权效果。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多样的: 1、主合同无效导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 2、因房地产抵押合同自身的原因而无效,这些原因包括: (1)民法典上的无效原因: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原因掩盖非法目的等等;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无效原因,如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二、更改借条时间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吗 更改借条时间没有通知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在民间借贷中,保证人在以下5种情况,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超出保证期限不担责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法律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担保人有什么责任承担 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4、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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