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探亲证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港澳探亲证所需证件: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报备的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报备的人员,金融、教育、卫生等系统报备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按军人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必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5、委托申请的,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如港澳关系人有申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7、再次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但探望配偶的,距上次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超过一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二、切实做好实施《安排》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搞好宣传培训。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安排》的意义和内容。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使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地掌握《安排》的各项规定,做好咨询、审核、监管和各项服务工作;使工商企业充分了解《安排》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把握时机,做好应对准备。 (二)及时做好有关政策、规定的调整和修改工作。 《安排》中对港澳的开放承诺超出了我国对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的承诺,需要对现行政策和规定作出调整和修改。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安排》的内容,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相应修改或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定,商务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协调和督促。 (三)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实施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实施《安排》的各项工作。根据《安排》的规定,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成立了联合指导委员会,负责《安排》的解释和执行等工作。联合指导委员会内地方面的联络办公室设在商务部。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安排》的咨询机制,向各地区、各部门通报、宣讲、解释《安排》的有关规定。海关要切实加强监管,认真做好产品原产地的核查工作,同时加大防范和打击走私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通报商务部等有关部门。 (四)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不断扩大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合作。 《安排》的签署,为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各地区要针对本地经济的特点,制定相应战略、政策和措施,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吸引香港、澳门的投资,促进相互间的贸易,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鼓励内地与港澳企业间的合资合作和人才交往,继续发挥香港、澳门在对外开放中的平台作用,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五)深化改革,积累经验,为扩大开放做好准备。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将在今后几年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工作也在逐步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对香港、澳门提前开放的契机,摸索和积累经验,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竞争力,完善立法和执法工作,为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做好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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