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近亲结婚范围包括哪些?
释义
    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
    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一、近亲结婚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如果有近亲申请结婚的,首先民政部门就不会予以登记,该种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结婚后发现婚姻双方是近亲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拟制血亲同样不得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不同辈分的拟制血亲间也不应结婚。另外,从养子女和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利益来看,禁止拟制血亲之间通婚,也可以防止养父母或继父母利用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逼婚,损害下一代的利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3: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