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享受低保的唯一条件是家庭成员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和重大疾病无关。如果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大病救助,而且享受低保和享受大病救助不矛盾,可以同时享受。因此并不是哪种疾病就可以对低保进行申请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