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救助中心要怎样申请? |
释义 | 要申请大病救助要履行一系列流程,首先是向村委会或居委会申请,经过审查后公布,之后交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签署批准。最后汇总到民政局备案。至于申请环节,申请人要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为国家出台的低保补助政策。 一、医疗救助实行什么管理 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6、其他申报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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