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重疾险时是否需要对肺结核进行特别声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提供的信息有义务进行审查,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疾病史。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没有对肺结核进行特别声明,且在保险期间内确诊为肺结核,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中介机构应当诚信履行保险业务活动,不得欺诈、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合同法》第十四条 意思表示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表示,包括口头表示和书面表示。意思表示应当真实、明确、完整。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对方有关合同的一切情况和问题,并提供有关资料。 《保险合同条例》第十四条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包括健康状况、职业、年龄、家族病史等。 《保险合同条例》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供的核保信息有义务进行审查。 《保险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情况,致使保险人不能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明显提高保险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