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得公司股份的方式如下: 1、原始取得,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 2、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新股东; 3、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地从无权人处取得股份,从而取得股东资格。因为善意取得可以直接取得股权而不依赖转让人的意志,所以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