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非住房消费可以提取市属公积金 |
释义 | 提起公积金,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使用公积金办理买房贷款,而对于公积金的其他用途并不清楚。其实公积金作为一项政府福利,不仅仅可以用来贷款,还蕴藏着许多小秘密。比如,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下列10种非住房消费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一、离休、退休,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需携带离(退)休证明原件或由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应提供劳动能力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三、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需提供移民批准文件原件或定居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 四、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申请时需出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申请时需提供发放时间满2年的失业证(求职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搬离本市,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户籍搬离本市: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户籍不在本市: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七、本人或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余额。职工符合以下任一情况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均可申请办理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出具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九、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公积金余额。申请时需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住房公积金继承书或受遗赠书。 十、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出具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灾害处理情况证明以及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由此可见,很多情况下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当自身条件符合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要求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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