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法大概多久修订一次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1982年8月23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议通过;根据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商标法》分总则,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附则73条,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予以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本法施行前已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最早的商标法是从198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2016年最新的商标法依据的是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2013年修正),在此期间,商标法共修改过三次,分别在1993年、2001年和2013年,为您整理了三次商标法修改时间及对比。 3次商标法修改时间: 1、商标法第一次修改时间: 随着中国先后于1985年和1989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为了与国际上通行做法相衔接,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1993年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2、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间: 2001年10月27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3、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时间: 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三审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综上,在商标的修改上的时间效力不是确定,是根据相关的事件以及法律发生效力等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修改、修改哪些内容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