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丈夫名字改为妻子名字的应当怎么处理? |
释义 | 夫妻约定婚前或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均属于赠与,需先办理公证书再过户。申请登记时,若房产以一方名义登记但实际共有,需夫妻共同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婚姻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共同拥有婚内房产,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通常会提出申请登记婚内取得的房产,而非双方共同申请。如果以夫或妻一方的名义登记的房产实际上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应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婚姻关系证明。应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提出了登记申请,但实际上该房产属于另一方所有,应先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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