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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如何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释义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犯罪,总面额一万元以上或数量十张以上的应立案追诉。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及相关单据,以及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拓展延伸
    刑法如何界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及其法律责任?
    刑法对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定及其法律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伪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以虚构、变造或者伪造的方式制作、出售、传播金融票证,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以变造的方式篡改、伪造已经存在的金融票证,欺骗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于犯罪分子,刑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刑法的规定旨在保护金融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和信誉。
    结语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定及其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刑法规定,伪造金融票证是指制作、出售、传播虚构、变造或伪造的金融票证,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变造金融票证是指篡改、伪造已存在的金融票证,欺骗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犯罪分子将面临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刑法的规定旨在保护金融市场秩序,维护公平正义,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与信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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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