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登记的遗嘱是否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精神病人的遗嘱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 必须是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如果已经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遗嘱无效。 2. 在签署遗嘱时,必须没有处于妨碍行为能力的状态。如处于痴呆、神志不清等状态,则遗嘱无效。 3. 必须是自愿签署的,没有被任何人进行强迫或者胁迫。 4. 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比如写明具体的财产分配方案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第二百一十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遗嘱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继承人是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尚未确定失踪的人、人民法院依法限制其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不得继承遗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第二百一十二条:“精神病人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立遗嘱。”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第二百一十五条:“立遗嘱必须是在当事人完全行为能力的状态下,自主意志签署的行为。”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第二百一十七条:“立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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