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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内容有哪些
释义
    取保候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刑罚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变通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证据和程序条件。
    1、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2、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3、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四、可能出境条件: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五、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条件【公安机关规定】: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
    5、其他严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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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0: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