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跨是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是指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 法律依据:《国家信访局协调解决“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工作规则》 第二条 责任划分的原则。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信访事项的事发地或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是化解的责任主体,承担主办责任;信访人的户籍地、常住地(不包括信访人滞留地)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信访人的困难帮扶、思想疏导等工作,承担协办责任。 第三条 协调的具体程序。凡是提请国家信访局协调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须先经省级层面沟通对接,并由省信访局(办)或部委办公厅(室)提出报告。承办司室组织协调时,协调会议需要市一级党政领导参加的,需报分管局领导批准;需要赴实地了解情况进行协调的,按照有关规定,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实施。司室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防止同一信访事项多头交办或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