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迁户口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跨省迁户口流程怎么走 1、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其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 (2)带齐相应的资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开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 (3)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4)然后开具“户口迁移证”,开具新的户口本,完成落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跨省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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