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样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释义
    合同,工程,甲方,承担,建设,费用怎样签订建设工程合同?1991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书》;1995年10月9日,两部、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工程监理合同文本》;1996年7月25日,两部、局又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1)建设工程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为例,该合同分为合同条款41条、条件41条及使用说明38条。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工程概况:指工程的地点、内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性质、定额工期总天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合同价款等;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4)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5)图纸的提供,指提供图纸日期、套数、保密要求、费用的承担等;6)甲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委任书;监理总工程师等;7)乙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等;8)甲方的工作,如施工条件(水、电、电讯成份的时、要求,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时间等)9)乙方的工作,如:提供施工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保卫要求,向甲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交通、噪音管理,工程成品、古树、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费用承担,施工现场卫生要求等;10)进度计划,如乙方提供施工的组织计划、进度时间,甲方监理确认时间等;11)延期开工,推迟开工的原因、日期、顺延的时间等;12)暂停施工,暂停的时间、原因、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等;13)工程的延误,指工程量变化、设计的变更、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14)工程提前,比定额总天数提前××天,采取赶工增加的经济支出,甲方应提供的条件,每提前竣工一天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等;15)质量检查和返工,返工的原因、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16)工程质量,约定的质量等级、违约责任等;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的部位、时间、内容、继续施工条件等;18)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试车的内容、时间、地点,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双方的责任、费用的承担等;19)验收和重新检验,参加验收的人员、验收工期、费用的承担、造成损失的赔偿等;20)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什么情况下工程造价可调整;21)预付工程款,时间、比例等;22)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甲、乙双方核实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要求;2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支付的时间、方式、违约责任;2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设备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到货地点、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等;25)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采购的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明、甲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质量不合格的解决办法、费用及损失的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等;26)设计的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27)确定变更价款,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工期的顺延等;28)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验收的时间、达不到要求工程应顺延等;29)竣工结算,乙方提供结算报告、尾款的支付、工程的保修期等;30)保修,应签订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31)争议的解决方式;32)违约责任;33)索赔,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索赔;34)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对安全的责任、事故费用的承担等;35)地下障碍和文物的处理,影响施工费用的承担;36)工程的分包,发包责任的承担、发包的结算等;37)不可抗力;38)保险(如有时),保险的内容、金额、费用承担等;39)工程停建或缓建,原因、费用的承担等;40)合同生效与终止的期限;41)合同份数。除以上内容外,还可约定补充条款。(2)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原则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经过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阶段才能够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国家颁发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计划这一总原则,由于合同的种类不同,具体原则也有区别。1)勘察合同或设计合同签订原则经国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和选点报告,是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的前提。A.计划任务书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的目的和根据,建立规模和产品方案、生产方法和工艺流程,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地区和占用土地、防空和防震要求,建设工程期限和投资控制数,劳动定员和技术水平等。重大水利枢纽、水电站、大矿区、铁路干线、远距离输油、输气管道计划任务书还应有相应的流程规划、区域规划、路网、管网规划等。B.选择具体建设地点的报告计划任务书和选点报告是勘察设计的基础资料,这些资料经国家或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才能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要约,勘察设计单位接到要约后,要对计划任务书进行审查,认为有能力完成此任务,方可签订合同。例:×县×乡与××厂,签订了一份合建储运仓库的联营合同,合同规定,×县×乡负责征用土地500亩;××厂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在没有办妥征地手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结果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190万元。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条件a.初步设计建设工程总概算要经国家或主管部门批准,并编造所需投资和物资的计划;b.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指定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筹建班子;c.接受要约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要有能够承担此项目的设备、技术、施工力量(如果是国家重点工程,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不能延误工期)。
    一、施工可以顺延工期情况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迟延开工的时间。
    2、虽然进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审批手续未办妥等。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7、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勘察报告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8、发包人增加合同外工程的,该工程另行计算工期,在原合同工期中顺延。
    9、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等累计超过8小时的(本条在2013版施工合同中已经删除,所以本条并非必然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部分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约定停水、停电、停气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10、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因发包供应材料迟延造成工期延误的。
    11、不可扩抗力,如台风造成、政府指令(如高考、召开重要会议)要求停工等。
    12、非承包人原因而发包人要求停工的。
    13、非承包人原因而监理单位指令停工的。
    14、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完成隐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开挖重新验收,且验收结合格的。
    15、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16、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已完成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承包人为避免损失扩大暂停施工,但最终确定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的。
    17、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问题、相邻关系等问题,相关第三人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的。
    18、因异常恶劣气候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的。
    19、不利物质条件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
    20、其他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
    发生这些情况下,理论上来说均可以要求顺延工期。当然在实践能否顺延工期、顺延工期后能否在法律上得到支持、能否据此进行索赔(工期延误与索赔是相应关联一对概念)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一方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应对,另一方面工期的顺延还涉及顺延程序、证据固定、索赔权利的主张等系列的问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