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条例》,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批,有施工图或能满足标价计算要求的设计文件; 已正式列入国家、地区、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资金、主要材料、设备的来源已基本落实,其中银行贷款已列入信贷计划,自筹资金在建设银行存储半年以上; 建设用地的征购及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 招标申请报告业已审批同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条例》 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批,有施工图或能满足标价计算要求的设计文件; 已正式列入国家、地区、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资金、主要材料、设备的来源已基本落实,其中银行贷款已列入信贷计划,自筹资金在建设银行存储半年以上; 建设用地的征购及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 招标申请报告业已审批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