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选择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经车主同意私自过户车辆给其他人的,该行为是无效的,原车主可以申请撤销过户行为,如果是善意取得的,可以向私自处理车辆的人追偿。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当然,不构成善意取得情况,如第三人明知是他人的车还购买,出租人可以要求返还车辆。 在发现车子已经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后,车子的所有人虽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但是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