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什么和什么什么等企业代表 |
释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地方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大问题。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地方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方面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税务机关,应当与同级地方总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应当邀请同级地方总工会参加;在处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时,应当听取同级地方总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征地方案是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议不受理可提起诉讼吗 可以起诉复议机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当事人应当以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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