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会员卡不退钱不合法。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提前30天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消费者。经营者擅自提高服务价格、降低服务标准、延期开业、停业、歇业、变更经营场所或者经营主体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卡内余额。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设定有效期限的,有效期满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续期或者按照约定退款。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经营者应当允许,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