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梧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梧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三: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1号一、(二)2020年3月至12月,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在此期间,我区参保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已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 二、梧州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网厅办理或现场办理提供); 2、《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属退伍军人的,还要提供武装部出具的退伍证明或《军人视同缴费证明》; 4、涉及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还要提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5、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还要提供人事档案。 三、梧州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3号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3楼综合服务大厅1-8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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