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取学籍档案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1、毕业生学籍档案在学校的,提取的方法是有调档函,学校直接给发往调档函当地的人才中心。 2、调取学籍档案去学校办理,学校是以当地人事局的身份发送毕业生的档案。 3、学籍档案是不能经过个人手,直接发往档案人的就业地的人才中心,档案人负责把调档函给学校即可。 提取档案注意事项: 1、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 2、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提取的档案,请及时交到所需档案的单位保管。 4、档案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人档案是记载你个人成年后(高中毕业)的经历。你就业、出国、调转工作、失业、再就业乃至退休,都需要的,是个人必不可少的身份证明材料。 5、个人档案,原则上是不能存放在个人手中的,但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有时落到了个人手中,但一当有了着落,必须尽快交到单位里。 6、个人拆了档案,再交给相关单位时,好多单位是不接收的。那样,就比较麻烦了,不过可以向单位说清楚,原先封存的相关材料没有缺少,千万别说谎,拆了就是拆了,因为人家能看出来,原先封的印开启了,所以必须如实说来,好好央求,一般单位是能接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