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体受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人身伤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人身伤害赔偿原则是: 1.过错责任原则 人身伤害赔偿原则中的过错责任是指以是否存在过错作为是否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唯一构成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人身伤害赔偿原则中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只须证明自己的损害后果与侵权人有关系,不需要证明侵权人有无过错,而侵权人必须证明其行为没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律上即推定其有过错。 3.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原则。 二、人身伤害赔偿案要提供哪些证据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