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让: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 受让:通俗的讲,“受让”与“转让”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是某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者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 主要包括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受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受让权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欲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