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中是否可以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律师与被告在指定场所进行的一种特殊沟通方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会见中可以提供哪些身份证明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会见中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但具体要求因地区和场所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会见时,律师应当出示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明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律师在会见被告时,应当经过管理该看守所的公安机关同意,并由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安排会见地点。被告有权拒绝会见,但拒绝会见应当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律师在参加刑事诉讼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出示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明文件。 因此,律师在会见中可以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但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场所和地区的不同而定。在参加刑事诉讼活动时,律师必须出示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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