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中,身份证复印件是必须的,但如果遗失了该怎么办呢?律师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首先,律师需要尽快向看守所或监狱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制作身份证复印件。其次,律师也可以向身份证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发身份证。最后,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律师也可以使用其他有效证件代替身份证复印件,比如驾照、护照等。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中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否则将无法进入看守所或监狱,导致会见无法进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在办理案件时,有权进入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会见被羁押、被拘留、被监禁的当事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公民因故遗失身份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失。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应当为遗失人重新制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驾驶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明身份和资格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