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携带律师证进入监狱或看守所,无需提供身份证明。但若监狱或看守所要求律师提供身份证明,律师也应该积极配合提供。同时,律师在行使职责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如在会见期间未能依法向监狱或看守所提供身份证明,可能会影响律师的执业或者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进入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携带律师证,经监狱、看守所、拘留所认证,可以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执行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监狱应当为受刑罚人员提供律师会见的条件。律师在会见时,应当携带律师证,并在监狱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入会见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律师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法律、尊重事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不得泄露与当事人的律师代理关系有关的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