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决了强制执行还钱,钱是缴给法院还是直接交给银行,主要看是判决还是调解,如果是判决,赔偿款一般会打到法院的账户上,再通知当事人去领取。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交付财物或者票证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