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离职了个人怎么交社保 |
释义 | 离职之后公司进行社保减员,社保进入中断状态,这时候需要自己处理社保缴纳的问题,保证社保连续缴纳,自己基本福利资格不受影响。目前来说自己交社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针对本地户口人员,一种是针对外地户口人员。 1、本地户口人员: 离职之后,可以在所在区街道交灵活就业社保,但是这里缴纳的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线城市还会缴纳失业保险,所以最多缴纳的是三险,其余缴纳不了。这种办理方式也很简单,直接带着自己的相关资料证明,直接去办理就可以了。 2、外地户口人员: 离职之后,如果想要继续享受当地社保待遇保障,可以选择社保代缴公司,这种目前比较常见,缴纳与在职人员一样,享受职工社保待遇,保证社保连续缴纳。当然如果不想要继续在这城市工作,这时候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但是在这里的福资格权益就失去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离职之后,如果不考虑在本地工作,要去另一个城市,这时候要进行社保转移,打印自己的社保缴费证明,然后带着自己的相关材料,去转入地社保局提交,办理转入手续即可。这点需要注意的是,异地转移只能转移自己缴纳的社保,统筹账户无法转移。 从单位离职后可以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纳流程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障卡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由参保人向社保账户存入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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