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
释义 | 1、以后,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你的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你号码前6位。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且两者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可以提取出来。2.提取的程序是: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卡原件、本或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被冻结住房公积金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提取即可。《公积金管理办法》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本人离休、退休的;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是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因自然灾害或是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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