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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我们国家, 老年人再婚 已经不是很稀奇的事情了,他们老人 再婚 也是为了能够找个人做伴并且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那么老年人再婚遗产怎么分配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我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 ,取得 结婚证 ,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民法典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对于老年再婚夫妻民法典也不例外。双方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论再婚时间长短,只要是合法夫妻就有 继承权 利。 三、夫妻相互继承权需注意的问题: 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 人。 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不得干涉寡妇带走亡夫的遗产改嫁。配偶与子女、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死者遗产的继承,他们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分家析产与继承。 如果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对 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再有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防止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 遗产继承 ,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 3、夫妻继承权的产生。 夫妻间的继承权因 结婚 而发生,因 离婚 而消灭。即使当配偶一方死亡时,双方正处于长期 分居 状态或者处于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生存配偶方仍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 4、夫妻继承权的限制。 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才能以夫妻身份参与继承。这里所指的继承权是继承期待权,是指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法定可能性。至于真正实现继承对方遗产的可能,还须具备三个条件: (1)死者实际留有遗产; (2)死者生前没有用 遗嘱 将全部遗产处分给自己配偶以外的其他继承人; (3)生存配偶没有依法丧失继承权。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这样一个信息,那就是只要老年人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 ,成为了正式合法有效的夫妻,那么就彼此享有对方财产的继承权,日后无论哪一方去世,另一方都能作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合法的遗产。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这类的纠纷不好解决的,可以来电向 的 在线律师 咨询解决办法。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