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提到乐居方式为:乐居购房贴、乐居优购房、乐居优租房、乐居租房贴、乐居直通车、乐居助力贷。具体内容包括支持A类、B类人才自购商品房,A类人才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贴;B类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贴。获得购房贴所购商品房,应当满一定年限后方可上市交易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