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医保就是居民医保。重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年报销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住院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一档报销百分之50,二挡报销百分之55。 一、重庆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比例 类别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 起付线(元) 100 300 800 报销比例(%) 一档 80(未成年人85) 70(未成年人75) 50(未成年人55) 二档 85(未成年人90) 75(未成年人80) 55(未成年人60) 报销限额(元) 一档 80000 二档 120000 (二)门诊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 60% 二级医疗机构 40% 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 报销限额 一档参保人 300元 二档参保人 500元 起付线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 200元 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 注: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儿童,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普通门诊,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三)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_年。 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年。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 二、甲类和乙类的报销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