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维修费谁承担 |
释义 |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无论是出租房屋还是租赁房屋,都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出租房屋,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例如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押金金额、房屋维修责任等。如果承租人发现租赁房屋的家具或电器需要维修,应该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而不是出租人。如果出租人需要维修房屋,承租人可以提供建议,但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明确各方的维修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法律分析 不管是出租房屋,还是租赁房屋,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那么出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若承租人发现租赁房屋家具或者是电器需要维修,那么应该是自己承担还是出租人承担,可以找房东报销维修费吗? 拓展延伸 出租房屋维修费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承担房屋租赁期间内的维修费用。因此,出租房屋维修费由出租人承担。同时,《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及合理的维修费用。 结语 不管是出租房屋还是租赁房屋,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出租房屋,需要注意禁止转租、禁止养宠物、禁止吸烟等规定。若承租人发现租赁房屋家具或电器需要维修,应该由自己承担维修费用,不能找房东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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