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都是外国人要在中国离婚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已协议一致且有一方当事人居住在中国的,国内法院一般可以受理该离婚案件并对双方当事人作出调解书。如果双方都不居住在中国,原婚姻缔结地也不在国内的,我国法院一般不会对双方为外国人的离婚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