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984年10月什么通过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
释义 |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新中国建立后,党、国家的伟大历史性转折,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 1988经济体制改革以什么为重点 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完善产权制度是十九大报告中确定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之一。 完善产权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司法体制改革的方面有 主要包括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 对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还应当完善一系列配套性措施:(1)完善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办法(2)配套建立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让办案绩效不合要求法官、检察官退出员额(3)科学配置办案团队,专业化与扁平化相结合(4)推广科学办案方法,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5)加强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分级考核、定期通报(6)多措并举增补辅助人员,努力做到省级层面达到 1:1 比例配置(7)对司法辅助事务进行内部集约化管理、外部社会化购买(8)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辅助法官办案,建立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9)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法官、检察官培训力度,加强边疆民族地区人才培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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