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要约的合同不能成立.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