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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吗
释义
    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种: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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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