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如果要约人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或受要约人对要约产生了信赖利益并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以履行合同,那么该要约就不能被撤销。 法律分析 有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要约人若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或受要约人对要约产生信任利益并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以履行合同,则该要约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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